国航销售服务热线: 95583      中国 | 登录  | 注册
国货航综合业务楼食堂委托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对综合业务楼食堂委托服务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国货航综合业务楼食堂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ZGLB-E-2024-0006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一)功能目标

对国货航综合业务楼B1员工餐厅、9楼高职餐厅进行管理,为综合业务楼员工提供良好的餐饮服务。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2018标准);

(三)采购需求

1、我方将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天柱路29号国货航综合业务楼员工餐厅,按照委托管理模式委托给供应商进行管理,供应商为我方提供餐饮服务,该餐厅为内部餐厅,不得对外经营。我方支付服务费,餐厅菜品销售按食材成本进行定价,按照零点或自助模式进行供餐。

2、员工食堂前厅面积约 600,后厨面积约 800。综合业务楼内员工人数约为1000人。

3、餐食供应为综合业务楼B1员工餐厅、9楼高职餐厅,员工餐厅需全年365天保障员工每天早、中、晚三餐供应及工作招待用餐;高职餐厅工作日三餐供应,节假日按需供应;工作招待餐需根据采购方实际需求制作,每桌招待餐标准及费用另行约定,单独开具发票进行核算。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和餐饮服务)。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六)供应商应具备餐饮服务相应资质、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以及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服务能力、业绩要求等。

(七)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供应链网络,建立健全的原材料采购体系,稳定的供应配送能力,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以保障食材新鲜和质量。

(八)在北京地区有一定规模的成熟项目案例,单项目体量千人以上规模服务经验,大型活动餐饮保障经验。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材料(请务必按顺序提供)

(一)公司简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已“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在提供的报告文件上逐页加盖公章。

(四)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报告结论页、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若有亏损或未进行审计,需提供原因说明。

(五)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并加盖公章;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具备健康证或上岗许可并加盖公章(证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提供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须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的查询截图)。

(八)提供供应链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合作协议、供应能力等)。

(九)自2021年起在北京地区实施的相关餐饮服务项目,须提供不低于5家正在经营的服务1000人以上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业绩材料;自2018年起在北京地区实施的大型活动餐饮保障项目,须提供至少1份业绩材料(业绩材料须列明清单,并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选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报名方式

供应商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材料须按顺序整理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全者,将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另行解释。

七、报名时间

2024415日至419日,每日:9:30-16:00

八、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话:010-61465065

E-mailzhangxiaofei@airchinacargo.com

九、国货航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发布渠道为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国货航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国货航不承担责任。

 
京ICP证 030872号-1 Copyright 2012 Air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