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销售服务热线:95583      中国 | 登录  | 注册

机上轮椅

机上轮椅旅客(WCHC)办理须知
一、服务说明

我们在国航部分实际承运航班上为身体适宜乘机但没有独立行动能力的旅客免费提供机上轮椅服务,协助旅客移入或移出机上座椅、往返卫生间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使用飞机的标准座椅坐立(如膝盖 / 髋关节强直不能做弯曲活动),或起飞、降落时飞机的座椅靠背不能保持直立姿势并且找不到满意的替代方法,需要您申请担架运输服务,经国航同意并做出相应安排后,方可承运。

二、适用范围

涉及成都、杭州、天津、重庆、上海、武汉、广州、大连、呼和浩特、乌鲁木齐、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始发或到达的挂国航航班号且由国航实际承运的直达航班。联程航班暂不提供轮椅服务。

三、申请时限

不晚于始发地时间航班起飞前一天 16:00(含)。

四、特别提示

如果您是因伤病原因申请机上轮椅服务,为了您本人或其他旅客或者机组人员的安全、健康,您应在计划旅行前咨询医生,确认您是否适宜乘机出行。

为减少高空飞行对伤病旅客带来的如栓塞、梗阻、窒息等负面健康影响,并符合航空安全出行要求,部分伤病旅客须满足我们列明的运输条件后,我们方可收运。详情请参见 旅客行李运输总条件。

但即使您提供了相关证明或满足了我们的运输条件,我们仍有权在为您办理乘机登记或登机手续时,综合您的身体情况和航班运行实际,决定是否承运您。

五、乘机登记办理提示

办妥机上轮椅服务的旅客,需在航班起飞前120分钟到达值机柜台办理乘机登记手续。

六、服务限制

为确保您及随行人员/行李的安全与舒适,轮椅仅限您本人乘坐,请勿怀抱婴儿/儿童,请勿怀抱超过舱位等级要求的 随身行李,我们在推行您的同时,无法看护婴儿/儿童及提拉行李,请您谅解。超过相应舱位非托运行李标准要求的行李,请您办理托运手续。

七、变更与取消服务

如您需变更航班及服务,应在取消服务后重新办理。

 

 

 
京ICP证 030872号-1 Copyright 2012 Air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