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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休息室文化艺术品牌合作项目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拟就国航自营休息室文化艺术品牌合作进行公开征集合作方案,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企业前来参加合作。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国航自营休息室文化艺术品牌合作项目

  (二)项目编号:CA-PPHZ-2021-02

  (三)项目背景介绍:

  国航立志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枢纽网络型航空承运人,引领行业发展,成为客户首选。国航始终坚持勤勉务实、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刻苦钻研、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以专业化的运营、职业化的队伍、规范化的流程,努力成为行业标杆,成为行业标准的确立者和引领者,塑造安全可靠、业务精湛的专业形象,深受客户信赖。其中,国航自营旅客休息室旨在为国航头等舱、公务舱、国航金卡及星空联盟金卡旅客提供优质服务。休息室服务功能主要包括:行李寄存,餐饮服务,上网服务、报刊服务、影视区、休息区、淋浴间、睡眠间、VIP间、儿童活动区、母婴室、按摩椅等都为功能类服务。

  本次品牌合作基于国航新版休息室设计标准的打造有文化、有品味、有意境的品牌休息室的基本理念,以国航休息室的场地为资源,通过多元化的服务堆积记忆点,将国航休息室打造成中国文化的象征与载体,讲述具有中国风范和国际视野的国航故事,传播中国文化,传承国航精神,搭建与其他文化沟通的桥梁,成为有文化、有品味、有意境的品牌休息室。

  (四)合作内容:

  以国航休息室为双方品牌展示平台,合作方根据地域特点,融入差异化的文化元素,成为中华传统文化、当代文化,国航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的展示交流平台。通过不定期的举办休息室文化艺术展示,为旅客带来更丰富的旅行文化体验。陈列品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品、摄影作品、装饰品、展陈柜、文创产品等。国航原则上不支付任何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自身保护、运输、人工搬运、航站楼证件办理等。

  (五)合作区域:

  北京首都机场国航休息室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国航休息室。

  二、合作方资质要求

  合作方上应与国航品牌价值相当或该行业内领先水平:如为文化艺术机构合作方,成立时间应不少于十五年,是所在领域领先型机构组织或者高校文化机构艺术院校等应属国家或省级级别。如为企业合作方,成立时间应不少于年,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百万元,企业近年应组织过国家级国内国际相关重要文化艺术活动,企业形象、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持续盈利,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

  (一)合作方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合作方需要是国内公认的相关文化艺术领域一流品牌,获得过国内或者国际重要认可与奖项,品牌的公众认知度和认可度高;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文化和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合作方相关成员和公司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合作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非国航黑名单供应商及政府采购黑名单供应商

  (二)合作方应具备下列特殊要求:

  1.合作方为机构时,需要成立十五年以上,机构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影响,机构主体和重要成员无重大违法行为,不良事件及经营活动记录;合作方为公司主体时,成立年以上,注册资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含)以上,经营范围需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符;

  2.接受代理、中间方。同一法人、同一控股人或参股人的不同公司视为同一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允许机构和高校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理展陈工作中涉及到的具体执行工作,机构和高校保证展陈内容的策展和呈现的文化品质。

  3.合作方或代理方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长期优质的售后服务;

  4.有过与国航合作的供应商且年度评审为B级以上的优先知名文化艺术机构,国家重点文化艺术高校优先考虑。

  三、联系人信息

  项目联系人:

  中航集团(国航股份)产品服务部 田奋飞

  电话:010-61461134

  邮箱:tianfenfei@airchina.com

  此公告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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