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销售服务热线: 95583      中国 | 登录  | 注册
国航上海不正常航班旅客住宿服务项目公告(虹桥航站普通经济舱旅客)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不正常航班旅客住宿服务项目(虹桥航站普通经济舱旅客)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不正常航班旅客住宿服务项目(虹桥航站普通经济舱旅客)

  一、项目内容:在航班发生不正常或其它特殊情况时,为普通经济舱旅客提供膳宿服务。

  二、项目需求:

  1.酒店地址距离虹桥机场T1、T2候机楼单程车程在40分钟以内。

  2.三星级及以上或相当于三星级及以上酒店优先考虑。房间免费配备饮用水、烧水壶等。

  3.具备早、中、晚、夜宵供餐能力,餐饮食品干净卫生。

  4.提供机场接送机服务优先考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5.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6.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

  7.供应商应具备酒店经营的相关资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材料: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括酒店住宿或者旅馆以及其他与采购需求内容相匹配的经营范围描述)、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证明、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3.公司简介(含酒店房间数量、实景照片、车辆、餐饮等简介)。

  4.企业信用信息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完整企业信息并打印。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书面声明。

  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7.对接国航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包括邮箱、固定电话、手机号(格式自拟)。

  备注:每项资料单独以PDF格式上传(7项内容),上传资料逐页盖章。

  五、报名方式: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需前往平台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15时00分至2021年10月25日15时00分,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并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前往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pur.airchina.com.cn/)完成会员注册并上传企业基本信息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进入本项目报名通道,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有效报名。期间如遇平台操作和系统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10-61465959/5421/5484进行咨询。

  (三)报名提示:1、供应商如有意报名,请尽早前往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熟悉相关操作流程,提早完成平台注册和企业基本信息材料的提交和审核,并在报名截止时限内提交报名材料。以免因注册和提交相关材料时间过晚,造成报名不成功。2、项目联系人邮箱仅作联系使用,不做报名依据。3、经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报名并通过资质审核的供应商,方可视为有效报名。 。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15时00分。

  七、项目联系人:张梨华

  联系人电话:021-68354149

  联系人电子邮箱:maomao122@dingtalk.com

  八、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航集团采购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附件1: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京ICP证 030872号-1 Copyright 2012 Air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