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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翼航空投资有限公司现就机上椰子水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机上椰子水采购项目产品标准
1.产品:椰子水1L 、椰子水330ML
2.用途:供旅客机上饮用
3.产品要求
(1)规格:两个规格,分别为1L和330ML
(2)原材料:直接提取新鲜椰子里的液体
(3)产品色泽:半透明
(4)产品要求:椰子水含量≥99%;除果糖、维生素C,不添加其他原辅料、食品添加剂
(5)贮存条件:开封前存于阴凉干燥处;开封后需冷藏并尽快饮用完
二、包装要求(含两种规格)
(一)外包装要求:
1.材质:三层或五层瓦楞牛皮纸。应保证在储运中不破损,产品不玷污、不受潮,足以抵御运输过程中的一般风险。包装箱必须用包装带加固。
2.尺寸:以供应商实际提供为准,应便于装卸及在货盘上码放。
3.标明内容:产品名称、发货标记、毛重/净重(KG表示)、外包装箱尺寸、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供应商名称。产品外包装须有正反面放置的明显标示。
(二)内包装要求:
1.材质:纸质独立包装。
2.尺寸:以供应商实际提供为准。
3.标明内容:标明品名、规格、贮存条件、批准号、执行标准、卫生批准号、制造商、详细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检验证等相关内容。
4.内包装规格:1*12/箱
三、产品质量标准(含两种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植物蛋白饮料 椰子汁及复原椰子汁》(QB/T 2300-2006)或经国家相关部门备案的高于上述标准的企业标准。
2.如标准更新或调整,以最新版本为准;上述标准未能涵盖的产品技术要求,按照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中国行业标准中的较高标准执行。
四、验收标准
(一)产品在每一交货地点首批供货时需提交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省级(含)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复印件;
(二)常规供货时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该批产品出厂检测报告的复印件;
(三)依据合同规定的产品标准进行抽检,产品质量、包装、数量等需符合合同及订单要求。
(四)根据产品保质期的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在下列生产日期内:
(1)保质期9个月(含)内的,在生产日期2个月内;
(2)保质期10-12个月(含)内的,在生产日期3个月内;
(3)保质期13-18个月(含)内的,在生产日期6个月内;
(4)保质期19-24个月(含)内的,在生产日期12个月内;
(5)保质期25-36个月(含)内的,在生产日期18个月内。
五、收货地址
北京(含首都机场、大兴机场),具体交货地址以国航订单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三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处罚记录;
(二)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有良好的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
(三)具有北京(包括大兴机场)等地区机场的配送及供货服务综合保障能力;
(四)有良好的信用及财务状况,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非国航黑名单供应商,同意以竞争方式参与本项目,并最终通过国航供应商资格准入审核;
七、报名材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质量体系认证;
(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息(打印件);
(三)经过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首页,复印件),如无请提供近三年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五)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具体详见附件;
(六)产品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规格指标和材质检测报告等详细说明、产品质量、供货及售后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
(七)企业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生产规模、员工情况、市场占有情况、专利情况(如有)、现有客户清单等(格式自拟);
(八)近三年国内航空公司范围机上饮品合作业绩证明(如有请附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每页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扫描在同一PDF文件中。
八、报名方式
(一)供应商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wangbeibei@bacl.com.cn,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
(二)报名材料应尽量确保齐全,否则将直接影响审查成绩;不全者将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另行解释。同时中翼将依据项目具体情况对报名供应商进行筛选,合格供应商进入后续采购程序。
九、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下午16点。
十、项目联系人:王贝贝
联系人电话:010-56936844
联系人电子邮箱:wangbeibei@bacl.com.cn
十一、特别说明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
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
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受《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约束,仅以企业的规章制度或项目采购文件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