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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面服务部大型设备安全行驶监控产品及服务项目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地面服务部大型设备安全行驶监控产品及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地面服务部大型设备安全行驶监控产品及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GHD-E-202110618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背景:

为了保障大型设备、车辆行驶安全,结合实际生产需要,我公司拟公开采购大型设备安全行驶监控产品及服务。

(六)项目需求:

本项目为了保证我部可通过电脑端、手机端和车载显示装置,对车辆胎压监测功能、行驶里程、胎压报警、胎压实时监控功能、定位功能等所需产品及服务供应渠道的及时、畅通、有效。以此

用于保障设备、车辆在日常行驶的可靠性、实现设备、车辆安全行驶的目标。

1.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服务商必须按照采购方采购需求(以我方提供的采购订单为准)按照采购订单的要求提供产品(产品清单及预计用量见附件),所提供产品需完全符合产品生产厂家的质量要求。

(2)服务商提供的轮胎监控系统可以通过互联网络和移动网络对轮胎的各个状态,进行采集、统计,分析轮胎全生命周期内的各项信息和数据,并实时监控车辆轮胎的压力、温度、行驶里程、轨迹、换位、修补与更换状态,关键报警信息可通过短信提示。

(3)采购方各部门人员可分别通过手机APP或网页端实时监控胎压、温度、行驶里程以及记录轮胎磨损等情况。

(4)采购方的驾驶人员通过驾驶室内的显示器监控胎压、温度情况,驾驶室内显示器报警系统会在轮胎失密时报警,同时采购方的维修及管理人员可通过手机短信获取报警信息。

(5)采购方通过服务商的单胎装配身份识别标签,能实时跟踪轮胎的使用情况,并提供轮胎的数据统计表。单胎的电子标签可与设备、车辆及时关联,能完整记录装车时间。

(6)服务商修补并安装轮胎内部传感器时,应确保轮胎完好,如造成轮胎漏气、破损等情况,服务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7)供应商安装轮胎内部传感器时,应确保安装稳固牢靠,不易脱落,安装过程中不得损坏轮胎内侧气密橡胶层。

(8)服务商需确保轮胎气压报警上下限值的设置可根据采购方需求而定,原则上,上限值不高于轮胎标准气压的10%,下限值不低于轮胎标准气压的60%。

(9)服务商在指定区域提供货物或服务时,施工人员、施工车辆及工具等必须遵守采购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及安全消防知识,施工车辆应通过国家车辆年检,大型工具应进行登记备案,自觉接受采购方安全、消防检查,并及时整改。

(10)服务商提供的网页端服务及手机端服务免费使用期自合同生效起不得少于12个月,相关移动数据免费服务期自合同生效起不得少于12个月,所监控数据可自定义下载。

(11)服务商对于采购方检验存在质量缺陷或服务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并导致设备、车辆无法及时交付使用的,必须立即整改,并按采购方要求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对于国家或地方技术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及因自身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服务商负责承担全部责任及连带责任。

2.服务标准

(1)服务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自验收之日起12个月的质量保证及保修服务。上述质保期内如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要求,立即免费维修或予以退换。上述保修服务期内,同一故障若在保修期内连续出现3次(含)以上,服务商应按采购方要求免费提供该货物,质量保证及保修服务自动顺延12个月。货物的隐蔽瑕疵不受上述期限及预计签署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对于货物在正常使用年限内暴露的任何隐蔽瑕疵供应商都应负责,给予免费维修、更换或赔偿损失。

(2)服务商应提供现场轮胎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服务,包含设备、车辆的轮胎拆装,胎体与轮毂的分解压装,监控设备安装调试及相关必要的服务。

(3)服务商应承担为执行本合同而投入的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的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等。

(4)服务商有责任协助做好其所供产品的市场服务工作,并及时分析改进市场反馈的产品质量问题。

(5)全部服务项目,服务商承诺同一服务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出现未达到服务标准的,服务商免费重新提供相关服务。

3.交付时间和地点要求

(1)服务商保证按采购方采购订单供货并制作收货单供采购方签收使用,货物供货期最长不应超过5个工作日。服务商服务项目响应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抵达指定地点不应超过24小时,服务作业时间不应超过2个自然天,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交付期的,服务商应在回复订单时限内提出正式书面文件进行申请;申请文件经采购方书面认可后,采购方按双方确认的交货时间重新下达订单,交货时间以采购方最终采购订单为准:如采购方不予认可,服务商应在采购方拒绝认可之后3天内回复确认订单。

(2)服务商须将配件送至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并承担相应的运输费用。在此之前,服务商应做好质量控制,必要的时候附带该批次质量检验报告。并且,服务商应须在采购方指定的地点提供各类服务项目。

(3)物料每个最小包装单元必须齐全有效,物料的包装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包装费用不得另外收取。供应商没有明确要求收回的包装,不予保存。

(4)车载显示器安装牢固、无松动,胎内传感器安装牢固、无松动。

(5)网页端、手机端数据监控正常。

4.其他要求

服务商在指定区域提供货物或服务时,服务人员应遵守地方政府和采购方各项防疫规定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采购方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宝扫码登记或核酸检测报告等,如服务商出现所在地的相关政府部门通报违反防疫规定情况并立案调查,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5.验收标准

(1)所有到货产品,必须有采购订单,无采购订单不予验收;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必须与采购订单内容一致,若出现规格型号、数量不符情况的不予验收。

(2)所有到货产品包装必须完整,若出现破损、潮湿、污染的情况不予验收。产品规格型号与外包装一致,装箱单等单据齐全,若出现规格型号不符、单据不全的情况不予验收。

(3)所有到货产品外观须完整,若出现磕碰、裂纹、变形、破损、油垢、锈蚀等情形且情况严重的不予验收。

(4)若验收不合格,采购方有权部分接收或不接收产品,对不接收的产品,供应商应在次日负责补充或调换,如供应商不能按时补充或调换,采购方有权扣除该笔订单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如服务商所交付的产品存在设计、制造等质量上的缺陷,产品无法满足设备使用性能,采购方可书面向供应商提出调换、退货或索赔要求,如采购方需要调换的,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方调换产品通知的次日供货,如供应商不能按时补充或调换的,采购方有权退货,且采购方有权扣除该笔订单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5)所有服务项目必须满足使用产品说明书及维修手册相关技术参数指标,满足使用要求,不满足的不予验收。

(6)产品安装完毕后由供应商先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方可向采购方申请验收。如验收不合格,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服务商应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安装调试,直到符合约定标准,期间造成工期延长的,服务商需承担违约责任,同时,采购方有权扣除该笔订单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7)初验后要经过10个工作日的试用期后再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完毕双方应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各持一份备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技术开发、汽车零配件、电子产品等经营范围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非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六)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七)供应商提供的硬件服务应具有与该硬件公司名称一致的知识产权或专利,可以是自主持有或合作形式(需提供授权或证明)

(八)供应商提供的软件服务(包括互联网端和手机APP端)应具有与该软件公司名称一致的著作权,可以是自主持有或合作形式开发(需提供授权或证明)

(九)供应商应具备有拆装大型设备、车辆轮胎的工具及人员,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主要客户及业绩(并附凭证或1-2份合同)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07月29日10时00分至2021年08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应具有技术开发、汽车零配件、电子产品等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查询的工商登记信息页面打印页(完整版)。

4.近1年内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声明(格式自拟),并提供近一年的单据或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6.提交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7.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及《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见附件)。

8.硬件服务应具有与该硬件公司名称一致的知识产权或专利,可以是自主持有或合作形式,需提供授权或证明。

9.软件服务(包括互联网端和手机APP端)应具有与该软件公司名称一致的著作权,可以是自主持有或合作形式开发,需提供授权或证明。

10.大型设备安全行驶监控产品及服务相关服务的主要客户及业绩(并附凭证或1-2份合同)。

11.公司简介、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

(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采购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官方发布渠道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及国航官网,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娆

联系人电话:010-64538641

联系人电子邮箱:furao@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需为PDF格式,全部报名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二)供应商在采购管理平台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亦应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所有报名材料须按顺序整理成一个完整的PDF)以电子邮件方式同时发送至cacpd@airchina.com电子邮箱,大

小不超过25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如邮件附件为压缩文件,须为RAR格式)。

(三)资格审查及结果通知:我公司将成立采购工作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对报名供应商进行筛选、淘汰,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审查结果将另行通知。


附件1:产品清单及预计用量

附件2: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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