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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上海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关于国航股份上海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国航股份上海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国航股份上海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根据我司提供的派遣制员工名单,要求派遣制员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完成背景调查、入职体检、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转移以及档案调入手续。

  (二)负责对新录用的派遣制员工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履行岗前告知义务。

  (三)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定,负责与派遣制员工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负责接收、建立派遣制员工人事档案,制定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完善派遣制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五)负责根据我司的薪酬福利管理规定及提供的考勤、绩效考核结果及其他薪酬发放材料,对派遣制员工的薪酬进行核算,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月及时发放派遣制员工各项薪酬福利待遇,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六)负责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政策法规及我司相关管理规定为派遣制员工建立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负责计算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缴费基数,负责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负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企业部分,负责办理生育津贴及失业申领手续,负责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手续,负责办理在职派遣制员工住房公积金支取。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企业部分,负责办理生育津贴及失业申领手续,负责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手续,负责办理在职派遣制员工住房公积金支取。

  (七)负责办理派遣制员工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赔付等相关手续,对工伤职工进行管理。负责非因工死亡派遣制员工的善后处理工作。

  (八)协助我司处理综合医疗保障计划,收集资料、统计数据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九)负责为派遣制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十)负责处理派遣制员工与我司产生的各类劳动争议及调解工作。

  (十一)负责及时办理派遣制员工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人事档案等关系的终止和转移手续。

  (十二)建立、完善涉及劳动合同管理、工资支付、员工奖惩等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和其他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听取我司和派遣制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工作流程,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十三)对我司存在的指挥派遣制员工进行违章作业、任意调整工作定额、任意更换派遣制人员岗位等严重影响派遣制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有权要求我司予以改正。

  (十四)向我司提供专业服务团队和驻场服务,我司有权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考核,经考核不达标的,我司有权要求其进行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我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处罚记录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七)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并最终通过国航供应商资格准入审核

  (八)供应商应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

  (十)同意以竞争方式参与本项目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材料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的工商登记信息页面打印页(有企业详细工商公示信息的页面)

  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若没有则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出具文字说明;若前述材料均无法提供,须提供必要文字说明)

  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

  7.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和《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最近月份的相关证明)

  9.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10.对接国航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包括邮箱、固定电话、手机号(格式自拟)

  以上材料均须逐页加盖报名企业公章*

  五、报名方式: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05月12日13时16分至2021年06月02日13时16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

  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提示

  1.供应商如有意报名,请尽早前往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熟悉相关操作流程,提早完成平台注册和企业基本信息材料的提交和审核,并在报名截止时限内提交报名材料。以免因注册和提交相关材料时间过晚,造成报名不成功。

  2.项目联系人邮箱仅作联系使用,不做报名依据。

  3.经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报名并通过资质审核的供应商,方可视为有效报名。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2日10时00。

  七、项目联系人:李键

  联系人电话:18918215668

  联系人电子邮箱:jl.2016app@hotmail.com

  八、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航集团采购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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