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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菲律宾国境时,需填写入出境登记卡和海关申报单。旅游者需申报其携带物品的总价值,包括收受的礼品、商品的样品等。要如实填写海关申报单,如有虚假申报或未申报者,一经查出,将按违反菲律宾海关法予以处罚。在旅游期间的个人自用物品,可不申报。非法进口严禁物品(武器、爆炸物等)、管制物品(无线电收发机、光盘、录像带等)和控制物品(麻醉剂、化学物、没有医生药方的处方药等),无论数量多少,均违反菲律宾海关法。严禁携带植物、植物产品、肉类、肉产品、鸟类、蜗牛以及其它活动物和动物产品。

 

未经菲律宾中央银行批准,任何入出境旅客带入或带出超过1万比索的纸币、硬币、在菲律宾银行提取的支票或其他汇票,均违法,并可能被没收,且被处以民事处罚或受到刑事起诉。携带超过10,000美元的外币须在海关申报单中声明,否则将被处以20万比索以下5万比索以上的罚款,或面临2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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