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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需求的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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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病旅客
伤病旅客

 

一、符合下述情况的旅客,建议选择其他交通方式出行:

1. 旅客的精神状况、行为表现或身体状况,包括受酒精或药物的影响,使旅客可能危及或者影响旅客本人或其他旅客或者机组人员的安全、健康,例如旅客患有精神病且在发病期间,可能对其他旅客或自身造成危害;

2. 有特殊恶臭或有特殊怪癖,有可能引起其他旅客不适者;

3. 已知患有检疫传染病或疑似检疫传染病的病人;

4. 因受伤及医疗处置后,旅客不能使用飞机的标准座椅坐立或起飞、降落时座椅靠背不能保持直立姿势并且找不到满意的替代办法等不能遵守安全规定的情况;

5. 因伤病、体弱或精神状况无法自理者,旅行中若无专人陪同,或陪同人无能力独立承担照料或管束的;

6. 携带用于贮存、产生或分配氧气的设备的旅客;

7. 脑部手术后,旅客处于嗜睡状态或呼吸节律不齐。

二、符合下述情况的旅客,符合一定条件后方可乘机:

旅客患病种类 乘机要求
第一类 1.飞行过程中需要医疗照顾或使用医疗设备保持适宜乘机状态的旅客(如全程需要使用担架、POC)。
2.已知或疑似患有检疫传染病以外的其他严重传染病的旅客。
提供适宜乘机诊断证明
第二类 1.因状态、疾病或手术后反应(含并发症)受到限制运输的旅客:
(1)手术后,旅客在乘机时仍处于重度贫血状态(HGB≤60g/L)。
(2)眼部手术后出现眼压不稳定等并发症。
(3)颌面外科未能达到实际意义的愈合期(如隆鼻手术缝线未拆除、酣症根治术后)。
(4)腹部脏器手术后功能恢复不良。
(5)通过经皮球囊扩张椎体后凸成行术(手术方式)治疗骨质疏松,且计划飞行时间3小时(含)以上。
2.因手术原因受到限制运输的旅客:
(1)手术后不满21天(计算日期时手术当天不含)
A.脑部及脑部相关手术(如脑膜手术)。
B.肺部及肺部相关手术(如肺部真菌感染)。
C.心脏及心脏相关手术。
(2)手术后不满15天(计算日期时手术当天不含)
整容、整形或其他医疗美容手术(眼部手术以外),如隆胸、隆鼻、吸脂手术等。
(3)手术后不满14天(计算日期时手术当天不含)
A.眼部激光矫正手术及青光眼术后不满14天,如持有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眼科开具的眼压平稳证明,眼压平稳证明要求与效用同诊断证明。
B.涉及躯干位置的神经手术及神经相关手术。
C.淋巴结及淋巴结相关手术。
(4)手术后不满10天(计算日期时手术当天不含)
A.内眦开大或外眦开大(开眼角)等其他眼周手术。
B.眼周综合性手术(如眼皮、眼角或眼袋等两个或两个以上眼部器官手术)。
C.单独重睑术或单独眼袋手术,且飞行计划时间在3小时(含)以上。
D.胃、肠、膀胱、胆、胆囊、十二指肠、空肠、回肠、阑尾、盲肠、升结肠、横结肠、降结肠、乙状结肠、直肠、膀胱手术及涉及上述脏器的手术。
(5)手术后不满7天(计算日期时手术当天不含)
A.内耳手术后不满7天,如旅客持有医院开具的内耳伤病痊愈及无并发症的证明,其要求与效用等同于诊断证明。
B.鼻内手术。
C.下腔静脉滤网取出术后不满7天。
提供适宜乘机诊断证明,
如确实无法提供,
可签署《风险告知书》
第三类 1.肾脏、肝脏、脾脏、胰脏、卵巢、睾丸、甲状腺、甲状旁腺、前列腺、肾上腺、胸腺、肾上腺、胰腺、松果体、脑垂体、胰岛、子宫及子宫附件(含卵巢、输卵管、宫颈、阴道)、颈椎、腰椎、骨(通过经皮球囊扩张椎体后凸成行术治疗骨质疏松的除外)、韧带等手术。
2.涉及四肢位置的神经手术及神经相关手术。
3.通过经皮球囊扩张椎体后凸成行术(手术方式)治疗骨质疏松,且计划飞行时间3小时(不含)以内。
4.脊髓引流术。
5.皮肤类及肌肉类手术,无出血现象。
提供适宜乘机诊断证明,或能够证明已完成手术且术后情况良好或好转的证明材料 (如出院证明)
如以上证明均确实无法提供,
可签署《风险告知书》

三、诊断证明和术后证明材料,应满足以下要求:

1. 诊断证明,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方可视为有效

( 1 )由医疗机构出具(私人医生 / 家庭医生出具时应附医生资格证明。如,医师资格证书、行医执照);

( 2 )有医生签名或盖姓名章;

( 3 )表明旅客适宜乘机;

( 4 )航班起飞前 10 日内开具(计算日期时起飞当日不含,如 1 月 1 日开具的诊断证明,至迟可用于乘坐 1 月 11 日的航班)。

2. 术后证明材料,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方可视为有效

( 1 )由医疗机构出具(私人医生 / 家庭医生出具时应附医生资格证明。如,医师资格证书、行医执照);

( 2 )有医疗机构公章或有医生签名或盖姓名章;

( 3 )表示已完成手术且术后情况良好或好转。

即使您已满足我们的要求,但如果您在乘机时出现明显的不适症状,或我们合理判断您继续乘机将给您的人身安全带来危险,我们仍有权拒绝承运您。

 

服务预订

伤病旅客如需乘机,请在航班起飞前 48 小时前告知我们。

乘机登记

( 1 )乘机登记时限:同一般旅客。

( 2 )托运行李及非托运行李:同一般旅客。

( 3 )座位安排:出于客舱安全的考虑,我们无法为伤病旅客安排紧急出口座位。

( 4 )必要的查验:对于须提供诊断证明或术后证明材料的旅客,我们将在乘机登记及登机环节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我们有可能在告知您航空风险后,请您签署我们的《风险告知书》,请您知晓。

空中服务

我们会在航班飞行过程中关注伤病旅客身体变化状况,出现突发情况时我们会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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