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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大厦、国航世纪大厦垃圾清运进行联合采购公告(第二次)

受国航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国航大厦分公司及四川中航建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航世纪分公司委托,中国航空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物业管理中心对国航大厦、国航世纪大厦垃圾清运项目实施联合采购;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1家中供应商服务,由国航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国航大厦分公司、四川中航建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航世纪分公司分别与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履约并结算。

一、 项目名称:国航大厦及国航世纪大厦垃圾清运项目

二、 项目编号:JKWY-E-2020-0024

三、 采购内容及涉及规格型号

楼宇名称

地上建筑

面积

楼内工作日

平均办公人数

项目现状概述

是否建有固定垃圾房

建筑垃圾实际

清运数量

(2019年6月

至2020年5月)

垃圾桶总数

(240L/个)

其中:

其他垃圾桶

 

可回收垃圾桶

 

厨余垃圾桶

生活垃圾房

建筑垃圾房

 

国航大厦

4.5万㎡

约2000人

33个

30个

3个

国航世纪大厦

8.8万㎡

约2600人

77个

51个

26个

23㎡

23㎡

38车

(五吨车)

 

 

四、 供应商资格及满足的要求:

1、应在北京市注册成立并有固定正规的办公场所;

2、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设备销售业绩;

4、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5、企业必须符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管理要求,持有装修建筑垃圾、生活(其他)垃圾清运许可证(其中其它垃圾应为朝阳区颁发的本区消纳证),持有北京市市政管委会垃圾清运行政许可、朝阳区市容委垃圾清运行政许可、道路运输许可证、建筑垃圾运输证、北京市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废旧物资回收、生活、建筑垃圾收集、清扫、处理服务。

五、特别说明

1、国航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国航大厦分公司、四川中航建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航世纪分公司将分别与中选供应商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即在中选供应商每月按合同约定完成清运服务后,采购人将根据合同总价分月向中选供应商支付款项,不按实际清运桶数及单价结款;

2、中选供应商需在国航大厦和国航世纪大厦派驻一名可回收垃圾收纳员(每日8:00-18:00在岗),严格按照北京市垃圾分类标准对大厦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整理回收;大厦产生的可回收垃圾由中选供应商免费清运,中选供应商亦不向大厦物业管理支付回收费用;中选供应商派驻的可回收垃圾收纳员可进入大厦回收大厦内客户的可回收垃圾,但需按支付给楼内客户回收费用金额的5%,向大厦物业管理方支付管理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

六、  报名材料: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装修建筑垃圾、生活(其他)垃圾清运许可证(其中其它垃圾消纳证应为朝阳区颁发的本区消纳证),北京市市政管委会垃圾清运行政许可、朝阳区市容委垃圾清运行政许可、道路运输许可证、建筑垃圾运输证、北京市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废旧物资回收、生活、建筑垃圾收集、清扫、处理服务,以上许可证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  报名方式:

报名人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077下午13时

九、项目联系人:闫旺

联系电话:010-84387721

邮箱:wyzxcgb@163.com

十、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制定的网络发布通道为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航空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物业管理中心

                         二〇二〇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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