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销售服务热线: 95583      中国 | 登录  | 注册
关于国航综保部猪肉类食品原料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国航综保部猪肉类食品原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国航综保部猪肉类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采购清单

年度预估采购量为:猪肉12万公斤。

具体猪肉类原料部分明细如下:

品类

品种

产品名称

备注

猪肉

排骨

精肋排

鲜肉

无颈前排

鲜肉

带颈前排

鲜肉

大排

鲜肉

前腿(1号肉)

前肩

鲜肉

后腿(2号肉)

后尖

鲜肉

五花

二级五花肉

鲜肉

一级五花肉

鲜肉

猪通背(三号肉)

通脊

鲜肉

小里脊

鲜肉

梅肉

梅肉

鲜肉

骨类

棒骨35%

鲜肉

腔骨

鲜肉

猪蹄

猪蹄

鲜肉

肉馅

肉馅70

鲜肉

肉馅80

鲜肉

肘子

去骨前肘

鲜肉

去骨后肘

鲜肉

带骨前肘

鲜肉

带骨后肘

鲜肉

白条猪

/

鲜肉

备注:实际采购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上产品品种。具体采购品种、数量以我方实际需求为准。

(二)服务地点及要求

1.服务送货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每日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食堂的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2.送货地点及时间:

送货地点包括:顺义空港工业区、首都机场、东四西大街、朝阳区霄云路等;

送货时间分为:6:00—8:00、8:30-9:00。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猪肉生产加工厂家,能够生产并销售各类猪肉;

2.供应商在北京有仓储基地(库房),有专门的的送货团队;

3.合同期限:2年。

注:以上仅为寻源要求,具体采购需求以后期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中需包含冷藏冷冻食品);

4、具有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纪录;

6、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

7、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四、报名材料:

以下材料须每页加盖公章,按下列制定顺序、整体扫描为一个PDF电子文档。如报名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资格。

1、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企业工商信息报告;

3、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提供报告结论页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即可),如无审计报告请提供3张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财务报表显示亏损,必须提供亏损情况说明;;

4、近2个月的依法纳税记录(回单复印件);

5、近2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材料(回单复印件);

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7、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项目中需包含冷藏冷冻食品);

8、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9、近3年内相似项目的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业主说明或中选通知书);

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质量管理系统认证等。

五、报名方式

供应商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cacpd@airchina.com和项目联系人邮箱3542055928@qq.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为:本项目名称+公司简称。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 月22日下午17点(以我方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逾期发送的一切资料将不予受理。

七、项目联系人:张 丹

联系人电话:010-80487929

联系人电子邮箱:3542055928@qq.com

八、其他要求

1、请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并提交报名材料,并详细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如提交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格式进行报名,将可能导致报名无效。

2、同一家供应商提交多次报名材料的,以最后一个版本为准;

3、若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数量超过六个,我司将根据资格资质条件满足程度组织资格评审进行筛选,排名前六的供应商将成为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若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超过六个则全部成为入围供应商。后期将可能根据入围供应商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工作,我司将对经过初选的入围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实地考察的供应商成为本项目的备选供应商。

4、项目联系人将通知具备备选资格的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的具体时间地点,如未收到通知,即为报名不成功或经评审后未进入前六名。

5、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京ICP证 030872号-1 Copyright 2012 Air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